关于召开全县教体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会的通知
全县各学校、局机关各股室: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理解教育强国战略的重大意义,在全县教体系统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2年11月17日。
二、会议地点
县一中报告厅。
省教育厅汪立夏副厅长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
四、参会人员
1.县教体局班子成员;
2.各股室负责人;
2.各学校(园)副校级以上干部,安稳处主任;
3.各学校(园)党员代表(乡镇学校1名、城区学校2名)。
五、有关事项
1.请请参会人员于11月17日下午14:10前赶到县一中报告厅。
2.参会人员需遵守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防疫规定,会前14天(11月4日起)内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本土病例报告所属县(市、区)旅居史人员及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人员不得参加会议。
附件:1.参会人员回执
2.疫情防控要求
宜黄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11月15日
附件: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谁派出、谁检测、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参会人员健康管理主体责任。派出单位负责参会人员流行病学史筛查、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工作。做到应查尽查、应检尽检、不漏一人,健康筛查不合格者,不得参会。
一、会前
(一)疫苗接种
1.参会人员原则上在会前应完成全程(含加强针)新冠疫苗接种。因接种禁忌未接种疫苗的应参会人员,请派出单位谨慎进行风险评估。
(二)流行病学史筛查
2.会前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港台地区、国外旅行史或居住史,或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或高风险人群,不得参会。
3.会前14天内接到有关部门关于疫情防控风险提示电话要求其隔离或居家观察、健康监测、或健康码、行程码有异常的人员,不得参会。
4.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人员,不得参会。
(三)健康监测
5.参会人员自接到会议通知起,采取自查自报方式进行健康监测。每天进行体温测量,如有发热、乏力、咳嗽、咳痰、咽痛、腹泻、呕吐、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症状,及时就诊并报告所在单位,未排除传染病者不得参会。
二、会间
6.参会途中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7.尽量减少在会场内走动、近距离接触。
8.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或屈肘遮住口鼻,防止飞沫传播。
9.参会人员出现发热、乏力等症状,应及时离开会场并告知工作人员。
10.参会时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发言人员发言时不佩戴口罩。
三、会后
11.会后14天内,参会人员被诊断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时,应及时报告县教体局办公室。